1937年抗战前,西部地区机械工业极为薄弱,战时有了很大发展。在政府扶持政策支持和职工抗战热情高涨的情况下,内迁民营厂有了很大发展。如上海新中工程公司内迁湖南的五年,由1个厂发展到6个厂、职工由700多人发展到2000多人,生产增长10倍以上(但在国民党军湘桂大撤退中损失殆尽)。内迁的国营工厂,虽在搬迁过程中,元气大伤,但其后仍有发展。在这一时期,国民政府也新建了一批机械厂,大多数设在昆明、重庆。如在昆明新建中央机器厂、中央电工器材厂,在重庆新建汽车配件厂、农业机械公司,在贵州建设的大定飞机厂、贵阳农机公司等。
因战争需要,促使机械工业有一定发展。1943年,国民党“大后方”,除近百家军工厂外,共有机械厂1477家,工人69508人。机械工业在工业中已成三大行业(纺织、化工、机械)之一,企业、资金、工人数分别占全部工业的28.05%,22.7%和19.33%。1941年,生产了机床2615台、交流电动机2.2万kW、变压器1.6万kVA、内燃机3900hp、蒸汽机4500hp。
抗战时期中央机器厂制造的250hp的VG25煤气机及配套的发电机
1939年新中工程公司仿制出的65hp M.A.N柴油汽车发动机
抗战时期新中工程公司试制的汽车
抗战时期中央机器厂制造的立铣床
抗战时期中央机器厂制造的8ft车床
抗战时期中央机器厂制造的2000kW汽轮发电机及从瑞士进 口的汽轮机
新中工程公司仿制的 36hp狄塞尔柴油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