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8~12日,由工业与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处长徐文立带队,15位专家组成的国家专项督查组赴四川省开展取缔“地条钢”专项督察,中国铸造协会派出第一副秘书长张志勇研究员、四川省铸造协会秘书长杨梓华、成都兴宇精密铸造有限公司总工徐运福、四川简阳海特有限公司副总黄建华和四川省祥业机械铸造有限公司部长郑友文等5位专家参加了督察工作。
首日抵达成都后,专项督查组召开了首次会议,徐处长在会上对督察工作的主要内容和标准做了说明,并进一步强调了督察纪律。随后专项督查组分五路对四川境内68家企业开展了实地督察工作,11日晚督查组召开总结会议,针对实地督察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汇总,并于12日向省人民政府反馈了取缔“地条钢”专项督察意见。
打击取缔“地条钢”督察组给四川省人民政府回复督察意见会议照片
通过参加此次专项督察工作,笔者有以下体会:
一、党中央和国务院对淘汰落后产能和打击取缔“地条钢”专项工作高度重视。提出了市场化法制化淘汰落后产能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要内容;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党中央国务院的明确要求。针对“地条钢”处置工作重点督察各地区是否已按照“四个彻底”(彻底拆除中、工频炉主体设备、彻底拆除变压器、彻底切割除尘罩、彻底拆除操作平台及轨道)的要求进行清理,是否存在“以停代关”的情况,是否存在假借铸造等名义逃避取缔的行为,是否已经采用断水、断电、封存设备等停产措施等等。
二、突出了行业协会组织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在国家23个部、委、局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的文件(发改运行【2017】691号)中,明确了“地条钢”界定的标准,参照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中国金属学会、中国铸造协会、中国特钢企业协会和中国特钢企业协会不锈钢分会等五个协会发布的《关于支持打击“地条钢”、界定工频和中频感应电炉使用范围的意见》(钢协【2017】23号)文件执行。
三、企业应牢固树立“质量为先”的意识。用中(工)频电炉熔化废钢生产地条钢、普碳钢、不锈钢等钢坯(锭)及钢材,不仅保证不了质量要求,而且严重干扰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必须坚决予以取缔。钢协【2017】23号文件的发布,从另外一个方面提醒了广大铸造行业企业必须建立起强烈质量意识,进一步强化质量管理,保证产品质量。
四、探索了国家和省、市级行业协会组织合作新模式。本次国家专项督查组赴川开展取缔“地条钢”专项督察工作过程中,工信部授权中国铸造协会组织铸造专家团队。中国铸造协会由秘书处主要领导重点参与,其余四位专家均由中国铸造协会委派四川省铸造协会组织联络,这也为铸造行业共享全国专业人才、国家和省、市行业协会组织协同发展,共同为我国铸造行业和企业进一步提供精准服务方面做出尝试和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