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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政策助机床再制造企业发展
机床商务网 2013-01-28
第一,参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6年发布的对数控机床、铸件、锻件和模具产品实施的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对于机床再制造企业实行先按规定征收增值税,后按实际缴纳增值税额退还50%的办法。
第二,对于民营再制造企业在贷款等方面给予支持。
与此同时,应加大宣传力度,澄清大众的错误认识。对于机械设备来说,并不是越新越好。再制造是实现我国可持续发展最有效的途径之一,应该把再制造作为一种新兴交叉学科、新兴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相关部门应大力宣传再制造的概念和意义。
关键词:
机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