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从工信部获悉,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认监委近日发文明确,要从推动机器人产业理性发展、强化技术创新能力、加快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突破零部件等关键短板、开拓工业机器人应用市场、推进服务机器人试点示范、建立认证采信制度、实施工业机器人规范条件、完善公平竞争制度、鼓励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等10个方面引导我国机器人产业协调健康发展。
【通知全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认监委办公室
关于促进机器人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工信厅联装〔2016〕1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为实现《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提出的各项任务和目标,针对近年来各地方发展机器人产业出现的产业低水平重复建设,高端产业低端化,重招商引资、轻自主创新,重主机组装生产、轻关键零部件制造,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发展等问题,引导我国机器人产业协调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动机器人产业理性发展。各地方、各企业要按照《“中国制造2025”分省市实施指南(2016年度)》的要求,结合本地、本企业经济、技术、人才、产业转型升级需求特点,因地制宜,科学谋划,合理确定产业发展方式和规模。引导企业加强机器人细分市场研究,理性和差异化发展机器人,避免一哄而上,低水平重复。注重引导各项资源向机器人优势企业集聚,集中有限资源攻短板。大力培育龙头企业,保护企业研发投入积极性,提高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强化技术创新能力。各地方可整合现有科技资源和研发力量,组建区域性机器人创新中心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打造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载体,着力解决制约当前机器人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问题,为企业提供关键共性技术支持和服务。机器人企业要加强新一代机器人技术的研究布局,积极抢占产业发展的国际制高点。
三、加快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结合市场需求,运用市场化机制促进研究成果产业化,依托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等产业集聚区,建立产业应用推广平台,加大机器人关键技术和产业应用技术等创新成果转化的支持力度,切实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
四、加强零部件等关键短板突破。着力提升机器人关键零部件的使用寿命和质量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