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电焊作业,被前来检查的消防监督人员抓个正着。日前,池州市贵池区公安消防大队依法对3名违规电焊作业的施工人员实施了行政拘留1日的处罚,有效震慑了消防违法行为。
近日,贵池区消防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对某工业仓库进行检查时发现,魏某、裴某、孙某3人正在存有危险品的仓库内进行电焊作业,周围无专人看管,且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作业,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经报请公安部门审批,依法对魏某、裴某、孙某3人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的违法行为处行政拘留1日的处罚。
据了解,魏某等3人均因为安全意识淡薄,消防知识欠缺,才违规操作。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对违法人员实施处罚的同时,对其进行了《消防法》和消防安全常识的教育。(吴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