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称,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1号)的规定,2017年上半年依法注销了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等169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按照国家对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管理现行规定,当危化品生产企业出现以下4种情况时,安监部门将注销企业的危化品生产许可证:
第一,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后,未被批准延续;
第二,企业终止危化品生产活动;
第三,生产许可证被撤销;
第四,生产许可证被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