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022号”《关于核准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9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5,22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727.0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498.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115261号《验资报告》。
2012年2月27日,公司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议案。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气体保护焊机扩建及技改项目”、“自动化焊接(切割)成套设备建设项目”、“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016年9月9日,公司将自动化焊接(切割)成套设备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3,262.34万元,以现金形式向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上海气焊机厂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将该募集资金转入上海气焊机厂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4.000, 0.01, 0.25%)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青浦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
2017年5月27日,公司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1,106.00万元,以现金形式向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天津沪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广州沪工机电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沪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将该募集资金分别转入上述子公司所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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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沪工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实际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开设了四个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和广发证券(17.150, -0.07, -0.41%)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5.690, 0.06,1.07%)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青浦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青浦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6.780, 0.02, 0.30%)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2016年9月9日,上海气焊机厂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青浦支行开设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与本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青浦支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上海气焊机厂有限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由于本公司于同日已将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青浦支行开设的账号为442971407423的募集资金专户内用于自动化焊接(切割)成套设备建设项目建设的募集资金全部划至上海气焊机厂有限公司新开立的专户,致使原账户余额为零,公司对其办理了注销手续,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青浦支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17年5月27日,天津沪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广州沪工机电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沪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开设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与本公司、开户银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并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执行。由于公司已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按计划全部划至上述公司所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开设的账号为31050183360000000786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零,公司对其办理了注销手续,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相应《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时终止。
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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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两个募投项目完成后,不直接生产产品,为成本费用中心,但间接提高公司的竞争能力及盈利能力,该两个项目不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2016年6月1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9,890.94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已于2016年8月24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115627号《关于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于2016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890.9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实际置换9,890.94万元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2017年上半年未发生相关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未超募资金,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未超募资金,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尚未完全建设完成,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7年上半年,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3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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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气体保护焊机扩建及技改项目、自动化焊接(切割)成套设备建设项目为扩建技术改造项目,尚未完全扩建完成,因此待募投项目建成达产后,再将实现的效益与预计效益进行比较以判断是否达到预计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