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龙岗公安分局六约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开展消防隐患排查行动时发现,位于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横岗段)的名为某根不锈钢门店内有男子杨某在用电焊焊接防盗窗,现场火星飞溅且没有配备相关灭火器材,民警便上前询问,并要求其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而电焊操作系法律规定的特种作业之一,但该男子不能提供任何相关证件,该所民警便立即制止该男子继续操作作业,并传唤至六约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经查,杨某承认其无证上岗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的违法事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违法行为人杨某被依法行政拘留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