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无证烧电焊 龙华区一公司负责人员工双双被拘留

焊接之家       2017-06-19

深圳新闻网讯 从事电焊作业须持有焊工证,并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否则就是违法行为。日前,龙华区观澜街道某公司管理人员刘某明知下属员工马某没有焊工证,仍指使他从事电焊作业,结果刘某和马某双双被行政拘留。

6月8日下午,观澜派出所民警到观澜库坑社区某工厂检查消防隐患时,发现一名男子正在车间内烧电焊,现场火星四溅,而附近堆积了大量木板和包装盒,且没有任何防护措施,如果一旦引燃,后果不堪设想。民警立即上前制止,并做好取证工作,随后将车间负责人刘某(男,48岁,湖北人)和电焊工马某(男,47岁,河南人)带回派出所调查处理。

经查,刘某是该公司车间负责人,其明知员工马某没有焊工证,仍指使马某从事电焊作业;员工马某在没有取得焊工证的情况下,违规从事电焊作业。两人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

刘某因指使他人冒险作业,龙华警方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马某因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火作业(无证电焊),龙华警方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2日的处罚。(记者 上官文复 通讯员 匡金营 郭志豪)

关键词:员工, 双双, 拘留, 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