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

《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功能测试规程(试行)》正式发布

工信部       2018-10-07

2018年8月3日,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的《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中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联盟、全国汽标委智能网联汽车分标委,组织中汽中心、中国汽研、汽车学会、汽车协会、中国信通院等相关行业机构和骨干企业,积极加强与公安、交通等行业研究机构的沟通交流,共同编制了《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功能测试规程(试行)》,为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功能检测提供了相应的测试场景、测试规程和通过条件。

《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功能测试规程(试行)》将为各省市级地方政府组织开展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工作提供参考,为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自动驾驶功能检测验证提供依据和借鉴,加快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

该规程对智能网联汽车(Intelligent & Connected Vehicle,ICV)的定义为:搭载先进的车载传感器、控制器、执行器等装置,并融合现代通信与网络技术,实现车与X(人、车、路、云端等)智能信息交换、共享,具备复杂环境感知、智能决策、协同控制等功能,可实现“安全、高效、舒适、节能”行驶,并最终可实现替代人来操作的新一代汽车。

该规程共包含14个测试项目,其中,必测项目9个,测试场景20个;选测项目5个,测试场景14个。测试过程中应记录如下内容:车辆控制模式;车辆速度、加速度等运动状态;环境感知与响应状态;车辆灯光、信号实时状态;车辆外部360度视频监控情况;反映测试驾驶人和人机交互状态的车内视频及语音监控情况。


原文链接:

http://www.miit.gov.cn/n1146285/n1146352/n3054355/n3057585/n3057589/c6290219/content.html

http://www.caam.org.cn/hangye/20180807/1005218485.html


关键词: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发布